本文作者:访客

我国将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 管理办法出台

访客 2025-05-24 13:00:16 9333
我国将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 管理办法出台摘要: 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旨在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该办法自7月15日起施行。办法共包含16条内容,主...

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旨在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该办法自7月15日起施行。

我国将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 管理办法出台

办法共包含16条内容,主要规定了四个方面:定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及网号、网证的概念和申领方式;明确了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的效力及其应用场景;强调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与互联网平台对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并对未成年人申领及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做出了特别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网号、网证遵循自愿使用原则,鼓励相关部门、重点行业以及互联网平台在用户自愿基础上推广网号、网证的应用,同时也保留现有或其他合法的身份登记与核验方式。此外,互联网平台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时,应确保未使用网号、网证的用户能享受到与使用这些服务的用户相同的服务体验。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用户选择通过网号或网证来验证真实身份时,除非法律另有要求或得到用户同意,否则互联网平台不得额外要求用户提供明文形式的身份信息。同时,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仅收集进行网络身份认证所必需的信息,并不会影响用户正常访问互联网应用。

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需要在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下,并由他们代为申请网号、网证;而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则应在监护人的监督下完成申领过程。

在向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方面,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坚持“最小化提供”原则。对于只需要验证用户真实身份而无需保存身份证件信息的情况,平台将仅提供验证结果;而对于确实需要获取并保存用户身份证件信息的情形,则需获得用户的单独同意后才能提供必要的明文身份信息。此外,在法律规定的协助义务范围内,平台将依法提供相关信息,但限制于网号、网证对应的真实身份信息及认证日志信息。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广大用户可通过下载官方应用程序来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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