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谈农民卖羊肉获利180被罚10万

2023年底,江苏盐城农民陈广芳因为卖了6只活羊,挣了180元,却收到一张10万元罚单。这场看似荒诞的“天价罚款”事件,让一个生僻的词汇——趋利性执法——冲上了热搜。
一、一只羊掀翻的“多米诺骨牌”
陈广芳本是当地经营羊肉的个体户,帮患癌邻居代卖自养的活羊。因未按规定申报检疫,他摊位上的羊肉被市监局查获。
尽管后续检验显示羊肉完全合格,但依据《食品安全法》,销售未经检疫肉类最低罚款10万元。
这场纠纷的戏剧性在于:一边是法律白纸黑字的“最低罚10万”,另一边是农民家庭困难、老人患癌的实际情况。
更讽刺的是,同一时期河南卖菜大爷获利21元被罚11万、福建农民转卖芹菜被罚10万的案例,都因“危害轻微”被法院驳回。
二、趋利性执法的三张面孔
1.“合法不合理”的机械执法
法律要求“最低罚10万”,但未明确“特殊情况”如何认定。盐城市监局最初咬定“必须罚够10万”,直到二审前仍坚称“已是下限”。这种“宁严勿宽”的态度,被网友调侃为法律机器人。
2.罚款与财政的“暧昧关系”
2024年全国罚没收入激增引发关注。此案中,市监局没收羊肉、罚没收入超10万,而陈广芳卖羊总货值仅9607元。这种“罚金远超违法收益”的现象,容易让人联想执法经济。
3.“选择性从严”的双标隐患
同样是未检疫羊肉,大型商超可能因检测成本高而免检,小商贩却因无力支付检疫费被迫违规。有评论尖锐指出:管得住菜市场的羊头,管不住屠宰场的漏洞。
三、从罚单思维到温度执法
事件最终因江苏高院介入出现转机:罚款从10万降至1万。更深层的变化是,江苏随后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规定》,明确“家庭困难、首次违法、危害轻微”可从轻处理。
这揭示了一个关键问题:法律不该是冰冷的计算器。浙江早在2019年就制定“容错清单”,对小微违规优先教育而非罚款。正如网友所言:食品安全要守护,但不能让罚单成为困难家庭的催命符。
因此,当农民卖一只羊的利润还不够交罚款的零头时,我们不得不反思:执法究竟是为了震慑违法,还是成了某些部门的创收捷径?
这个案件改判释放的信号很明确——法律要有牙齿,但不能专咬软柿子。毕竟,真正的法治精神,永远在严格与仁慈的平衡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