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一区就房屋征收补偿征求意见 最高补偿4.46万/平

2月20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山村和坑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公告,面向公众征集意见。这两个项目均采用新的做地模式推进改造。
对于住宅房屋的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在货币补偿方面,住宅房屋的补偿标准为:框架结构房屋446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436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42600元/平方米。
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坑口村项目提供荔湾区花城玻璃厂地块安置房、广钢新城安置房等作为安置房源。而山村项目则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包括荔湾区肠衣厂地块回迁安置房、桥梓大街安置房、广钢新城安置房、汾水花园安置房、丽和华庭安置房、鹅潭湾安置房及卷烟厂回迁安置房等。
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房票安置。房票票面金额由基础补偿金额、政策性奖励以及房屋征收奖励构成,其中按房源安置基础补偿金额的1%作为政策性奖励。房票使用有效期为18个月,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票面金额可变更为货币补偿,但不再享受政策性奖励。
两个项目还实行征收奖励制度,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一次性给予房屋被征收人5000元/平方米的征收奖励。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票安置,则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含视同合法产权面积),一次性给予3000元/平方米的货币补偿补助费。同时还有搬迁时限奖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