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债主要求女子不还钱就当女友 无效条款被驳回

访客 2025-02-08 11:00:30 6756
债主要求女子不还钱就当女友 无效条款被驳回摘要: 张某与贺某是朋友,2022年张某因家庭需要向贺某借款15万元。双方签订了《个人借款协议》,约定张某分期还款,如果逾期未还,张某需无条件成为贺某女朋友3年;若某个月未能按时还款,张某...

张某与贺某是朋友,2022年张某因家庭需要向贺某借款15万元。双方签订了《个人借款协议》,约定张某分期还款,如果逾期未还,张某需无条件成为贺某女朋友3年;若某个月未能按时还款,张某需当月无条件成为对方女朋友,如拒绝则需赔偿贺某5万元,并在一个星期内归还剩余借款。

债主要求女子不还钱就当女友 无效条款被驳回

协议签订后,张某仅按约定归还了两个月的借款,之后未能继续还款。贺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莲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和贺某之间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张某未按约定还款构成违约。关于以做对方女朋友抵扣还款的条款,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条款,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归还贺某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涉及人身属性的条款,如要求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就必须成为债权人的女朋友,不被法律认可。在借款关系中,双方应依法签订合同并严格遵守,以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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