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能东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此前被立案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3月5日,福能东方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据公告,福能东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下午4:00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福能厅以现场及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其中以电子通信方式参加会议董事6人,为于静、梁江湧、许明懿、詹长杰、葛磊、曹丽梅。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静召集,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由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刚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5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12月6日,福能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于该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2月6日收盘时继续持有福能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福能东方成立于1997年,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广东省佛山市。
$福能东方(30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