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离家30年父母离世不管取存款就走 遗弃行为引争议

访客 2025-08-25 17:00:50 12685
离家30年父母离世不管取存款就走 遗弃行为引争议摘要: 离家30年父母离世不管取存款就走 遗弃行为引争议。1992年,20岁的小高与父母争执后离家出走,自此30年未归。母亲重病时,小高没有照顾过,去世时也没有奔丧。父亲老高做大手术需要照...

离家30年父母离世不管取存款就走 遗弃行为引争议。1992年,20岁的小高与父母争执后离家出走,自此30年未归。母亲重病时,小高没有照顾过,去世时也没有奔丧。父亲老高做大手术需要照顾时,小高依然杳无音讯,只有他的二叔在旁照料。老高去世后,二叔联系小高处理落葬事宜,但小高不予理睬。得知父亲去世后,小高以唯一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老高名下的存款。

离家30年父母离世不管取存款就走 遗弃行为引争议

小高的二叔咨询律师,询问小高是否有继承资格,并能否要求他退还已领取的钱款。律师指出,小高自1992年离家后30年未归,对父母不闻不问,不仅没有给予任何经济帮助,也没有任何赡养行为。父母去世后,小高也没有为他们送终,涉嫌构成遗弃。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如果小高丧失了继承权,老高的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小高的二叔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小高返还老高名下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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