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低工资迎来“普调” 多地标准上调

近日,多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420元调整为254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6.4元调整为27.7元。
湖南省人社厅也印发了相关通知,从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2200元/月、2000元/月、1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22元/小时、20元/小时、18元/小时。这些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厅备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从2025年7月1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690元调整到27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4元调整为25元。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夏季高温津贴、中夜班津贴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以及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最低工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2200元、2040元和18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类:22.4元、20.7元和19元。
福建省自2025年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平均值为2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2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包括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还包括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至于是否包含“五险一金”,各地在执行时存在差异。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水平支付劳动者工资。主要包括病假工资、待岗工资、事假或者旷工扣除工资后的工资、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例如,销售人员的工资可能存在某月提成数万,但个别月提成为零的情况,由于其全年收入较高,司法实务一般不支持其对低于最低工资的月份进行工资补足的诉讼请求。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后,劳动者工资也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